沭陽縣光旺木制品有限公司木質纖維粉加工、銷售項目
發布日期:2019-11-15 00:00 來源:http://www.239cl.com 點擊:
1. 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性質:新建
投資總額:200萬元
建設地點:沭陽縣龍廟鎮朱莊村三組38號
建設規模:為了滿足市場需求,沭陽縣光旺木制品有限公司投資200萬元人民幣,在沭陽縣龍廟鎮朱莊村三組38號,租賃廠房及配套用房1500平方米,新購置木粉粉碎機、篩粉機、漂白機等設備,項目建成投產后,將形成年產木質纖維粉3000噸的生產能力,本項目已于2018年11月6日至沭陽縣發改局完成項目備案(沭發改備[2018]281號)。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1)廢水
建設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產生量為56t/a,生活污水經地埋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綠地灌溉水質》(GB/T 25499-2010)中城市綠化水質標準后回用于廠區綠化,不外排,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可滿足環境管理要求。
(2)大氣
建設項目有組織廢氣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
本項目篩分過程中會產生粉塵,根據工程分析粉塵產生量為3t/a,此部分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最后由1根15m排氣筒(2#)排放,集氣罩收集效率為90%,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效率為99%,引風機風量按照5000m3/h計,有組織粉塵產生量為2.7t/a,產生濃度為241.071mg/m3,排放量為0.027t/a,排放速率為0.012kg/h,排放濃度為2.411mg/m3。由計算可知,本項目有組織粉塵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即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20mg/m3,最高允許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周圍環境空氣質量仍能維持現有功能等級。
建設項目無組織廢氣主要為篩分過程中未收集的粉塵、干漂過程中未收集的少量投料粉塵。通過加強通風排氣措施,粉塵廠界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1mg/m3要求。
(3)固廢
建設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噪聲
建設項目產生的噪聲經廠房隔聲和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3、環評結論
環評單位通過調查和分析,依據資料和國家、地方有關法規和標準綜合評價后認為,建設項目符合相關產業政策和規劃要求,選址比較合理,采用的各項環保設施合理、可靠、有效,總體上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本評價認為,從環保角度來講,本項目在所選地點建設是可行的。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沭陽縣光旺木制品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龍廟鎮朱莊村三組38號
聯系人:嵇主任
聯系電話:13951191007
單位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將軍大道151號
聯系人:單工
聯系電話:025-66087232
郵箱:541121632@qq.com
5、公眾意見調查形式和期限
調查范圍內的公眾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以及來訪等各種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本項目或環境影響報告表內容有關的環境保護的意見和建議。
本項目全本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2019年11月15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