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大豐區新豐鎮全心村村民委員會農戶集中建設項目一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發布日期:2021-11-17 00:00 來源:http://www.239cl.com 點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及鹽城市《關于規范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相關審核程序的通知》(鹽土治辦〔2020〕6 號)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相關規定,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應當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鹽城市大豐區新豐鎮全心村村民委員會農戶集中建設項目一(曾用名為鹽城市大豐區新豐鎮新時代大道東側地塊,以下簡稱“調查地塊”)原為農用地,根據規劃條件,本次調查地塊規劃用途為住宅用地,對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屬于“R 居住用地 R1 一類居住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執行土壤污染風險第一類用地篩選值。2021 年 7 月,江蘇圣泰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鹽城市大豐區新豐鎮全心村村民委員會的委托,對調查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地塊位于鹽城市大豐區新豐鎮全心村,西側邊界距新時代大道約29 m,北側邊界距港城高速約45 m,東西總長約272 m,南北總長約為140 m,總調查面積約27886 m2。調查地塊在2019年前一直為農田,主要種植水稻及油菜作物,目前地塊內道路硬化基本完成,內部西南側存在一棟未完工建筑(居民房)及一條寬1.5 m,深約20 cm的水渠。
本次調查為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土壤快篩檢測等方式對調查地塊及周邊區域進行了環境分析和污染識別。根據調查,調查地塊為全心村集體土地,地塊歷史用途為農田,2020年起調查地塊規劃開發為居民區,規劃開發過程中土方地塊內平衡,無外來堆土。地塊內水渠內部水體主要來自于自然降水,現場水質清澈,無刺鼻味道,現場周邊無污染痕跡。地塊內道路硬化基本完成,對土壤有一定擾動作用,但總體風險可控。
調查地塊歷史用途為農田,地塊周邊500 m范圍內主要歷史用途為農田及居住用地,無工業企業生產生歷史?,F場土壤快曬共布設18個土壤監測點位,對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進行采樣快篩。根據檢測結果,調查地塊土壤各項指標均滿足相關標準要求。調查地塊內未曾發生過突發環境事件,不存在由于環境污染造成的投訴事件。
通過對第一階段調查結果分析,本次調查認為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符合“住宅用地 農村宅基地”要求,目前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束于本次調查階段。